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时代内涵——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在国际法暑期研修班开幕式上的演讲

发布人: 吕文君 | 发布时间: 2014-07-08 | 阅读数:

7月7日上午10时15分,厦门大学科学艺术中心4号会议室内,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为第九届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暑期研修班致开学演讲。适逢“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之际,徐宏司长结合当今国际国内形势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时代内涵进行了回顾与展望。

今年恰逢“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经历深刻调整的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有的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是我们继续倡导和践行五项原则的动因。作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体系,五项原则60年来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既有传承,也有发展。但是,主权观、和平观、共赢观、正义观等核心价值并不会随着时代发展而褪色,而是以更加丰富多远的表现形式彰显其生命力。

五项原则的时代内涵在当下的发展正是徐宏司长在讲座中的精髓。第一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是国际法的基础和维护国际关系稳定的基石。强调应当紧扣主权的本质,通过对主权的内涵进行丰富和发展来解决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第二项,互不侵犯原则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根本保障。时代呼唤集体安全和合作安全,寻求实现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和可持续安全。第三项,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确保国家独立自主、抵御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坚强屏障。虽然内政的范围随着国际合作的加深而不断缩小,但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依然是中国应当坚守的原则。第四项,平等互利原则是国家间进行交往、开展合作的行为准则。平等互利融合了国家平等和交往中坚持互利两项原则,为加强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合作提供了现实基础。第五项,和平共处原则是维护国际秩序稳定的必要条件。和平共处必然要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国一贯秉持和平共处与和平解决争端原则。

最后,徐宏司长表示,五项原则同联合国的其他原则一道,以其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不断丰富和发展。作为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石,五项原则今后将继续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和谐世界进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文/谢斯元 图/戴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