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上午10时,南强学术沙龙之“幼儿被喂药等事件的刑法学思考”在我院B520顺利举办。本次沙龙由2013级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张继钢同学主讲,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兰英教授担任嘉宾点评人。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沙龙活动不仅吸引了刑法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还吸引了法理、法史、诉讼法、民商法、国际法、经济法、宪法和行政法专业的部分博士生、硕士生,是一场博士生、硕士生共同参与、共同分享的学术盛宴。
张继钢博士从幼儿园给幼儿注射蒸馏水案、幼儿园阿姨虐童案、幼儿被喂药案等三个案例入手,并结合自己作为一名父亲的亲身经历,发出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孩子的呼喊,引起了全场的共鸣。随后,他紧密结合我国刑事司法规定和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独创性地从宏观的整体判断和微观的具体判断两个角度,提出了定罪的理路,并通过对前面三个案例涉嫌的罪名的阐述,进一步厘清了相关罪名的区别,并分析了这些事件的共性。紧接着,他又提出了自己的两个反思,分别是反思刑法谦抑的操守和反思幼儿被侵害事件的预防,分析了发生此类案件之后为何刑法首先介入和进行罪名比较的意义,然后,他将自己精心准备的关于幼儿保护的措施与大家一起分享。
最后,他以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的“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名言,结束了自己具有深刻刑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以及生活见闻的发言。 随后,参与本次沙龙的各位博士、硕士们从不同的专业角度,积极而热烈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们有的从一位母亲的角度,分析了此类案件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有的从立法学的角度,论述了对幼儿进行特别保护的意义;有的从法哲学的角度,批判了“法律工具主义”的不足之处;有的从刑法学的角度,表达了行为是否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探讨;有的从法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预防此类案件的法律经济成本问题;有的从民法的角度,结合侵权法的相关规定分析该类案件的处理;有的从行政法的角度,表明了在此类案件中,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的责任;有的从诉讼法的角度,说明在此类案件当中,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性和可行性。 最后,李兰英教授的点评将本次活动推向了高潮。她首先指出了分析本案的一个关键性、但是大家都没有注意的问题,那就是幼儿园在给幼儿喂药过程中的主观方面,她提醒各位注意犯罪的成立应当是主客观相一致,而大家仅仅在围绕客观方面进行讨论。
随后,她分析了行为不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原因,提醒大家对故意伤害的认识错误问题的注意,同时,她肯定了大家在发言过程中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信仰,除此之外,她结合自己对英国幼儿的保障机制的了解,建议大家去了解国外在此类问题上的做法,来丰富完善自己的观点。最后,她结合疫学因果关系的理论,提出了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应道做到于法有据的观点。
这种跨年级、多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的学术交流活动非常珍贵,大家都十分珍惜,发言非常踊跃,思想火花的碰撞不断出现,也把沙龙活动推向一个个高潮。一个半小时的沙龙活动就在这种充满智慧、知识和欢笑的氛围中慢慢走向尾声,虽然有的同学由于时间的原因没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但大家对法学知识的探索不会停止。通过这次活动,大家增长了知识,开拓了视野,纷纷表示希望这种博士生、硕士生共同交流的机会能越来越多。
孙世民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