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程序及其证据的使用》沙龙圆满举行

发布人: 吕文君 | 发布时间: 2013-12-22 | 阅读数:
2013年12月19日19时,法学院A302教室迎来了本次主讲嘉宾邢树立教授(法医师),邢医师给各来自法学院的学生、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以及为数众多的律师朋友带来了一场神秘的法医学知识普及,对“法医鉴定程序及其证据的使用”这一内容进行了精彩丰富的讲解。本场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李兰英教授主持,在正式开场之前李院长对邢树立教授做了热情洋溢的介绍,邢树立教授为吉林省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法医病理工作者、法医师,常年从事法医鉴定工作,曾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课题并多次获得科研成果奖。 邢树立法医师首先带领大家共同解读了2012年新刑诉法对法医鉴定的规范,让我们对法医鉴定有了一个初步全面的了解,新刑诉法将坚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证,鉴定意见必须经过质证方可认定。随后,邢树立法医师对法医鉴定实用程序和法医鉴定书的应用做了细致的讲解,邢树立法医师以“埋人还是埋尸”、“电死还是猝死”经典的案例向各位在职法律硕士展示了法医鉴定的魅力,并对法医鉴定书中的逐项内容与大家详细讲解,在课堂上引起了各位在座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广泛共鸣、掌声热烈而持久。 热情不止在授课,在互动环节,来自思明检察院的检察官及律所的律师对法医鉴定表示出了更加热情的关注,问题接连不断,更使本次沙龙推向了高潮,面对现场各位法官、检察官的询问“现场破坏(伪装现场)法医能否还原”、“鉴定人在诉讼中的地位”,邢医师给大家一一解答。不仅如此,在沙龙结束后,各位在职法硕不忍舍弃如此与邢医师面对面交流探讨的机遇,又接连与邢医师进行深入讨论(请看下图)。各位在职法硕热情之高、共鸣之深,本场讲座举办如此成功既是情理之中,亦属意料之外。不少在职法官、检察官、律师表示,本场讲座使我们在法医学未知领域受益匪浅、收获良多,引起了广泛好评,并期待邢树立教授的下次讲座提前到来。 法学院 邱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