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月、潘峰带课题组赴深圳调研性别平等立法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3-09-10 | 阅读数:
2013年8月8-9日,“厦门市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和“四点钟学校”两个课题组在组长蒋月教授、潘峰老师、厦门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黄立春部长带领下,与厦门市法制局陈思吟同志一起,圆满完成了对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制定以及“四点半课堂”运行情况的调研。课题组受深圳市妇女联合会的热情接待。课题组成员们与深圳市妇联副主席原丽萍、组联部副部长余长秀、办公室主任等举行了专题座谈交流。余副部长详细介绍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立法原因、立法经过、立法亮点、不足与遗憾、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主任陈星星介绍了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举办的“四点半课堂”服务项目的背景、运作以及服务中的困境。蒋月教授、黄立春部长、潘峰博士就其关心的问题坦诚交换了意见。在深圳市妇女联合会相关人员的陪同下,课题组成员参观了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属下的“深圳市妇女社会服务组织基地”,感受了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先进的服务理念、创新的实践。深圳市是中国内地第一个制定实施促进性别平等专门法的地方,该地方法案的制定和实施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好评不断;深圳市妇联的社会服务实践也走在国内前端。本次调研达到了预期目的。 本次调研活动得到了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大力支持。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海萍、谢晓梅同学参加本次立法调研活动,锻练了立法研究和实践考察能力,获益匪浅。 (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 谢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