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厦门大学法学院行知广宇社会实践队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打响成都站实践活动的第一枪。经过一个上午的座谈以及听审,法学院辅导员林旭荣老师、法学院助理教授王禄生老师以及七位在场队员就“新刑诉法修改对律师执业的影响”这一课题与各位法官学者探讨交流,参与实务,获益匪浅。
早九时,全体队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集合完毕,由沈璟庭长的带领进入庄重威严的人民法院进行实践。一行九人首先参加了本次座谈会议。出席此次会议的有金川副院长以及税长冰、罗莉、高晓强等法官,另外出席会议的还有来自西南财经大学的蔡永曦老师及三十名本科生。会上金川副院长等诸位法官就新刑诉法的法院实践活动进行了简要评价,主要内容囊括了检察官的考评机制下新刑诉法的施行阻碍、新刑诉法修改后的司法资源分配、不同证据的证明标准变化、量刑规范化等问题,并且与王禄生老师等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就各位同学的疑问和看法一一予以评价。在长达两小时的会议中,各位出席者思想交锋此起彼伏,气氛热烈活跃。
座谈会结束后,各位同学继续实践活动,在武侯区人民法院刑庭参与曾泽强职务侵占一案听审。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有自首情节,法院由一名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在宣读公诉书、告知权利义务和法庭辩护之后,法官细致询问了被告人及案件情况,且在判决后特别“释法”。整个案件审理流畅自然,充分尊重被告权利,遵从法律,施行法律,活用法律,将法律与人情充分结合,为实践队员上演了生动鲜活的实务课程。
实践结束后,各位领导老师与队员们合影留念。本次厦门大学实践活动得到了校内外的多方关注,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各位老师的及时引导以及各个实践机构的积极配合下,本次厦门大学行知广宇实践队成都站成功揭幕,预祝本次活动能取得圆满成功。
厦门大学行知广宇实践队 郭韶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