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至28日,第二届中非法律论坛在厦门举办。论坛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厦门大学法学院非洲法与国际法研究中心主办,非洲国际法研究院(阿鲁沙)、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厦门大学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厦门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承办,并得到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瓴德律师事务所、尚坤律师事务所的赞助支持。
本届论坛以“《建立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投资议定书》(以下简称《投资议定书》)下的投资保护与中国投资”为主题,汇聚了来自中非学术界、法律实务界及政府部门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五大关键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论坛开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秀丽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陈鹏教授,非洲国际法研究院项目主任Mathias G. Sahinkuye教授,坦桑尼亚伊林加大学副校长Edward Gamaya Hoseah教授,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联席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曾华群教授先后致辞。韩秀丽教授回顾了2024年赴坦桑尼亚、乌干达学习和参会的宝贵经历,指出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与非洲国际法研究院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及厦门大学法学院与中非多所高校法学院共同签署《中国—非洲法学教育合作宣言》等文件,为加强中非法学研究和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重要动力。陈鹏院长介绍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和国际法学科近百年来的建设成就,并重点回顾了厦门大学法学院非洲法与国际法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以及开展的学术活动,他呼吁与会者以本次论坛为契机,为高质量发展中非合作贡献力量。Mathias G. Sahinkuye教授强调,第二届中非法律论坛的成功举办充分印证了“南南合作”的重要意义,作为2012年成立的非洲区域性国际组织,非洲国际法研究院将与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共同致力于促进学术对话和思想交流、回应现实需求、深化中非合作。Edward Gamaya Hoseah教授代表坦桑尼亚伊林加大学表示,将进一步推动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尤其是在国际投资法和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合作。曾华群教授介绍了厦门的区位优势,作为中国最早一批经济特区、2017年金砖国家峰会的主办地,以及海丝中央法务区所在地,厦门具备深耕对非投资问题研究的独特条件,并期望中非双方携手实现共同发展。

议题一为“《投资议定书》的法律框架”,由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林威博士主持。来自突尼斯的法学教授Walid Ben Hamida阐释了《投资议定书》的主要内容,并剖析了实现投资保护与国家主权平衡目标的现实障碍。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非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伟东教授围绕《投资议定书》的核心特征,分析了其对中国对非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湘潭大学法学院、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副研究员Kaze Armel博士聚焦非洲低收入经济体,强调了其参与《投资议定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路径。湘潭大学法学院刘功奇副教授以原产地规则为切入点,从中国对非投资与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双重视角展开讨论。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国际硕士Hayle Makda Gebru专门探讨了该《投资议定书》中公平公正待遇的特殊性。

议题二为“反腐败机制与权利保护”,由非洲国际法研究院项目主任Mathias G. Sahinkuye教授主持。伊林加大学副校长Edward Gamaya Hoseah教授从区域性法律框架与组织的视角,阐述了反腐败作为《建立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核心议题的重要性。阿姆斯特丹大学Prosper Simbarashe Maguchu副教授分析了在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深化发展的背景下,创建国际反腐败仲裁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Obiora Okafor教授基于权利本位的研究路径,主张在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投资环境中纳入社会与人权保障措施。

联合国国际法院Abdulqawi Ahmed Yusuf法官在百忙之中拨冗线上发表了主旨演讲,倡议将以发展为导向的中非投资协定打造成全球南方伙伴关系的典范。

议题三为“中国对非投资的政治风险与监管风险”,由湘潭大学法学院、中非研究院Kaze Armel副研究员主持。威茨沃特斯兰德大学国际关系学系高级研究员Tasakana Nixon博士梳理了非洲潜在的政治和法律风险,并分析了中国企业的应对机制。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费秀艳副研究员以华为在非洲的投资实践为核心,详细论述了其中的法律挑战并提出应对之策。尚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将福律师基于法系的归属与投资目的地选择的关联性出发,归纳了对非洲投资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杨福学博士结合特朗普2.0的时代特征,分析了中非投资关系的多维影响因素。BLS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Barnabas Pascal Nyalusi律师以坦桑尼亚法律为基础,总结了中国投资者可能面临的机遇和法律挑战。

议题四为“中非法律人才培养、当地法律体系与争端解决”,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非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伟东教授主持。瓴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林忠博士结合实务经验,介绍了中非经济合作中法律专业服务的新兴形态。非洲国际法研究院项目主任Mathias G. Sahinkuye教授针对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的现实需求,探讨了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方向。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郭炯博士系统分析了非洲国家限制外国人就业立法的目标、形式及特征。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李雪冬副研究员关注矿业行业投资的法律问题,深入解析非洲国家矿业法律制度的约束性规范。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林威博士基于对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HADA)法律体系的分析,提出了中国企业在非商业纠纷的解决路径。厦门海事法院涉外海事法庭庭长陈延忠博士围绕海事法院的职能,详述了中国海事法院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司法作用与后发优势。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林诚副教授从投资保险的视角切入,论证了中非投资保险交易中争端解决机制的冲突,并提出可行的协调方案。


议题五为“中非双边法律合作”,由厦门海事法院涉外海事法庭庭长陈延忠博士主持。乌干达税务局税务官Owiny Mark Anthony先生重点分析了双边投资协定对中非投资的保护作用及优化路径。坦桑尼亚伊林加大学法学院高级研究员Etienne Mutabazi博士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和实践演进,梳理了《建立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框架下的既有案例与未来挑战。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国际硕士Abdu Mohamedali Osman以新近签署的中非双边投资条约为样本,对比分析了其中的可持续发展条款。厄立特里亚商业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主任Senai Woldeab Andemariam博士从厄立特里亚的国别视角出发,论述了中非双边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秀丽教授深入分析了中国对非洲投资的地位、现实困境,及其可持续发展进路。

闭幕式上,Mathias G. Sahinkuye教授和韩秀丽教授进行总结,强调法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对《投资议定书》的未来具有重要意义,表达了持续举办中非法律论坛以延续双方学术交流的愿望。论坛在欢快的非洲音乐和舞蹈中落幕。
本届论坛为中非法学教育研究搭建了深入交流和互学互鉴的平台,为中非合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注入法治动能。未来,厦门大学法学院将持续深化中非法学教育合作与法律交流,为培养更多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文/魏沁宁
图/董北辰
审校/韩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