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安排
1.时间: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14:30-16:30。
2.地点:厦门大学法学院C419。
3.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接受审查:
(1)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告知书》;(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准考证。(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三、复试面试安排
1.时间: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 复试方式 | 复试内容范围 |
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 |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40%) | 面试(全英文) | 国际税法基础知识,国际税改最新进展;中国主要税收法律制度 |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 | 面试(全英文) |
外语测试(30%) | 面试(全英文) | 听说能力 |
2.具体复试流程于资格审查当日通知考生。
3.复试QQ群号通过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及时加入复试QQ群。
四、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详见我院官方网站招录信息发布的《厦门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学位)》。
五、联系人
复试工作秘书:张老师,0592-2185983,cotp@xmu.edu.cn。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22日
附:
厦门大学2025年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复试名单.pdf
1-1厦门大学2025年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1-2厦门大学2025年告知书.doc
2.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
7.厦门大学2025年考生自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