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审核,拟认定2023届法学毕业班328条创新学分申请、创新学分抵校选2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日至年6月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教学秘书反映。电话2183020,邮箱:fxybkjx@xmu.edu.cn,名单如下见附件。
法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班拟创新学分认定公示名单.pdf
法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班拟创新学分认定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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