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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级法学函授专升本班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11-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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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通 知 2004级法学函授专升本班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定于2006年11月25日上午8:30在法学院进行,请你当天上午提前到法学院确认具体组别、地点,在此之前务必完成毕业论文,按规定装订并提交指导教师二份。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欠缴学费的同学,将暂不予安排答辩。特此通知。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