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寄语
现任领导
党政人员
学术机构
新闻资讯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党的建设
党建动态
纪委动态
主题教育
师资队伍
在职教师
非全职教师
博士后
离退休教职工
人才培养
招录信息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奖助学金项目
学生工作
多彩廌园
网络招聘会
学生资讯
文书竞赛
科学研究
论文
著作
获奖成果
承担课题
学科动态
讲座会议
科研平台
学院刊物
合作交流
出国(境)手续
国际交流
台港澳交流
社会服务与培训
开班简讯
课程模块
培训新闻
联系我们
校友之窗
校友动态
院友风采
校友服务
EN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寄语
现任领导
党政人员
学术机构
新闻资讯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党的建设
党建动态
纪委动态
主题教育
师资队伍
在职教师
非全职教师
博士后
离退休教职工
人才培养
招录信息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奖助学金项目
学生工作
多彩廌园
网络招聘会
学生资讯
文书竞赛
科学研究
论文
著作
获奖成果
承担课题
学科动态
讲座会议
科研平台
学院刊物
合作交流
出国(境)手续
国际交流
台港澳交流
社会服务与培训
开班简讯
课程模块
培训新闻
联系我们
校友之窗
校友动态
院友风采
校友服务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寄语
现任领导
党政人员
学术机构
新闻资讯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党的建设
党建动态
纪委动态
主题教育
师资队伍
在职教师
非全职教师
博士后
离退休教职工
人才培养
招录信息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奖助学金项目
学生工作
多彩廌园
网络招聘会
学生资讯
文书竞赛
科学研究
论文
著作
获奖成果
承担课题
学科动态
讲座会议
科研平台
学院刊物
合作交流
出国(境)手续
国际交流
台港澳交流
社会服务与培训
开班简讯
课程模块
培训新闻
联系我们
校友之窗
校友动态
院友风采
校友服务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寄语
现任领导
党政人员
学术机构
新闻资讯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党的建设
党建动态
纪委动态
主题教育
师资队伍
在职教师
非全职教师
博士后
离退休教职工
人才培养
招录信息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奖助学金项目
学生工作
多彩廌园
网络招聘会
学生资讯
文书竞赛
科学研究
论文
著作
获奖成果
承担课题
学科动态
讲座会议
科研平台
学院刊物
合作交流
出国(境)手续
国际交流
台港澳交流
社会服务与培训
开班简讯
课程模块
培训新闻
联系我们
校友之窗
校友动态
院友风采
校友服务
EN
人才培养
招录信息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奖助学金项目
人才培养
招录信息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奖助学金项目
本科生教学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学
->
正文
2001级在职法律硕士重要通知
2004-10-19
阅读:
分享:
2001级在职法律硕士《刑事诉讼法》课程由于特殊原因,须所有学员补交作业,该作业的成绩作为课程综合成绩的组成部分,作业于2004年10月19日公布,所有学员务必于2004年10月30日前交给(或寄给)刘学敏老师,未交作业的学员该课程成绩不合格。 注:邮寄通讯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 刘学敏老师收 邮编:361005 作业: 1.试从“一事不再理”原则出发,评析我国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50分) 2.试论“无罪推定原则”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之间的关系。(50分)
上一篇:
“国际法前沿”课程选修通知
下一篇:
林来梵老师的讲座时间调整通知
教学工作量管理系统
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
厦门大学邮箱
厦门大学图书馆
厦门大学办公室
厦门大学人事处
厦门大学社科处
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
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学生处
中国法学创新网
北大法宝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南京大学法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
邮编:361005
©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ICP D20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