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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下半年高校教师硕士生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2012-10-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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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硕士生提交论文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5日,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1本于法学院202室康老师,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12年12月份的论文答辩;在2013年4月1日-5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2013年5月份的论文答辩。 注:2008年入学的在职硕士将于2013年满5年在校年限。 电话:218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