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校现已启动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72.htm),现将校级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此次校级奖学金法学院本科生老生共有8个名额(详见附件1),具体分配如下: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可推荐5个本科生老生名额,其中一等奖2个,6000元,二等奖2个,5000元,三等奖1个,4000元。
(二)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可推荐1个本科生老生名额(全校获奖名额为本科生15个,差额评审)。
(三)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可推荐2个本科生老生名额,8000元。
本科生新生可自由申报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但仅可获评三等奖。
二、奖学金申报规则
老生评审参考年度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2026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2026级新生参考入学成绩,请提供入学成绩相关材料。
针对台湾学生老生同时可申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两项奖学金的实际情况,差额类申报人员可填报志愿作为校级评审遴选参考,具体说明如下:
(一)港澳侨生情况
港澳及华侨学生仅申报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无志愿填报环节。
(二)台湾学生情况
1.台湾学生新生仅申报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无志愿填报环节。
2.台湾学生老生:进行定额评选的院系可根据院内实际情况,按分配申报名额完成院内初审、公示后上报推荐名单。校级评审以学院正式报送的推荐结果为准,学校不对定额学院报送人员进行跨奖学金项目调剂。
3.台湾学生老生:进行差额评选的院系可允许学生同时申报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学生申报时须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校级评审按照如下流程开展:
(1)分别针对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对各自的第一志愿申报人开展择优遴选。学生如被任一奖项拟录取,则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若某奖项仍有空余名额,从未被拟录取、将该奖项填报为第二志愿的申报人中纳入候选,候选人员与该奖项第一志愿合格人员统一排序、择优递补。注意:志愿仅作为评审顺序参考,不构成获奖保底。
三、奖学金评审办法
本次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详见附件2-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详见附件2-2)、《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详见附件2-3)进行。
【注意】各项奖学金均不可兼得:上述各类奖项不可与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台湾学生若同时符合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四、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1)纸质版材料:
申请表(双面打印)(附件3-1);
(2)电子版材料:
申请表(附件3-1);
申报汇总表(附件3-2);
申请审批表(附件3-3);
主修成绩单;
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参照附件2-3第5页本科生部分);
2.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1)纸质版材料:
申请表(双面打印)(附件3-4);
(2)电子版材料:
申请表(附件3-4);
申报汇总表(附件3-5);
申请审批表(附件3-3);
主修成绩单;
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参照附件2-3第5页本科生部分);
(二)材料提交方式
欲申报本次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23日12:00前将个人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交予各班班长,班长于9月23日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班级+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命名发至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邮箱XMUlaw_xsb@163.com(三个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分开整理)。
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的个人请于9月25日将纸质版材料交予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于9月25日交予学术部朱宣凝同学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注意】请务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如有申请或有关细则的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学生会学术部负责人:彭可。
奖学金附件材料.zip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