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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调节说”对我国经济法学理论共识形成的贡献与启示

2025-12-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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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辉

【摘要】概览我国经济法学40余年的发展历程和理论共识,“国家调节说”的贡献呈现提出早、定位准、范围广、内容深和影响大等五大特征,而这也是“国家调节说”自1993年被正式提出以来虽历经30余年实践考验仍然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原因所在。透过“国家调节说”对我国经济法学理论共识形成的贡献可以看出,经济法学说的构建只有基于本国的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模式展开才是科学的。与此同时,经济法学说能够不断回应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需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体现国内与国际普适价值等均是检验一个经济法学说科学性的重要标准。对照上述标准,立足“市场三缺陷”的“国家调节理论”和基于“国内调节和国际调节相结合”的“双调节理论”,无疑是具有前瞻性和普适价值的科学理论体系,可以满足我国向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输出经济法学理论的需要,成为未来可供复制、借鉴和移植的经济法理论体系。

【关键词】国家调节说;经济法学;理论共识;国际调节

【本文来源】《经济法论丛》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