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法的概念》一书是法学专业尤其是法学理论专业学生的经典必读书目。2013年11月25日下午两点半,法学院B523开始了一场热火朝天的法的概念的讨论。
报告人李勤通是法史专业一年级的博士生,他从权力的角度对本书进行思索,试图分析哈特关于法律的概念背后的权力认识脉络。哈特内在的权力制约理论的表现被其从两个方面解读,对主权与立法权的警惕和司法权的信任。并提出法律对权力制约是有限度的观点,权力制约建立在日常政治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方式是以规则制约权力,同时需要倚重权力分立。
同学们对哈特的权力制约观的论证方式,以及其他法律实证主义者是如何对权力的限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博士三年级的朱西威师兄则对哈特内在观点的道德性分析上提出自己的意见,他借用康德的道德分析理论说明哈特在区分内在观点与外在强制时论证上的不彻底性,研究生二年级的史馨同学则对承认规则和基础规范作出比较。
同学们的讨论声此起彼伏,意见交锋不断。南强学术沙龙为各年级各专业的同学们提供了一个非常活跃的交流平台。
王能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