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吴旭莉
职称:副教授
学科:民商法学
办公地点:C305室
办公电话:0592-2182933
email:wxlxmu@xmu.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6)
厦门大学法学硕士(1997)
厦门大学法学学士(1994)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5)
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助理教授)(2004)
民法理论、民间借贷、个人信息保护、司法文书改革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指导教师(教指委,2016)
著作类:
《民间借贷法理学说与判解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论文类:
《台湾地区重利罪的规范变迁、审判实践及启示》,载《台湾研究集刊》2019年第2期。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用信息保护》,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1期。
《民间借贷案件证明过程之分析》,载《现代法学》2014年第3期。
案例:
《厦门农商行诉陈衍禾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法研教育指导委员会首批优秀案例(2015.1)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则研究》,福建省社科项目(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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