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到档案馆核查并开具相关学位证明函;
2. 申请人携带档案馆查档原件、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本人申办学位证明书申请及两寸正面蓝底彩照一张至院系核实,委托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4.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准备相应的材料;
5.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制作并于15个工作日后发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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