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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刊发代晓焜博士生最新研究成果《人工智能时代创作风格的价值重勘与著作权制度因应》

2026-01-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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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博士研究生代晓焜同学独撰的学术论文《人工智能时代创作风格的价值重勘与著作权制度因应》,在法学领域顶尖期刊《法学研究》2026年第1期正式发表。《法学研究》是国内法学界公认的权威期刊,其刊发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引领与实践参考价值。该论文直面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给著作权制度带来的前沿挑战,回应了技术与法律深度融合进程中的关键议题。

该论文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指导完成,聚焦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给著作权制度带来的前沿挑战,回应了技术与法律深度融合进程中的关键议题。

该论文的发表,是学院高层次法学人才培养成效的集中体现,彰显了我院的深厚学科积淀与核心竞争力。未来,学院将持续聚焦前沿法学议题,搭建优质科研平台,全力支持师生深耕重点领域研究,以精准化培养契合国家战略需求的高层次法治人才为目标,切实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大局。

内容提要:将创作风格长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原因归于“思想与表达二分”框架,是对著作权法治理逻辑的误读。创作风格的“思想”标签根植于自然人之间市场替代性有限、正外部性显著的学习模仿范式,服务于著作权法平衡私权激励与创作自由的规范功能。人工智能技术的介入打破了创作风格之上固有的利益平衡结构。在财产维度,创作风格由依附于作品载体的审美要素,嬗变为具有稀缺性与独立交易价值的“数字生产资料”,其衍生利益亟待合理分配。在人格维度,创作风格由“创作者人格的符号存在”矮化为被批量调用、任意改造的参数代码,引发创作者人格尊严与创作主体性的时代危机。著作权制度既有“不予干预”的治理立场难以适配人机协作的实践语境。应回归著作权法激励创新和以人为本的价值本位,为创作风格构建以单纯获酬权为核心的利益分配机制,矫正因技术变革导致的结构性利益失衡,为人工智能时代健康、可持续的创作生态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著作权;生成式人工智能;思想与表达二分;创作风格;获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