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青院长荣获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集体)”。
该评选活动由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法学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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