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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2026年法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6-03-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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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9042.htm),现将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以及2026年法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本次我院具备推荐资格的奖学金包括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黄仲咸奖学金、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张亦春奖学金、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邱华炳奖学金、曹德旺奖学金、翁俊民奖学金、余绪缨奖学金、吴宣恭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附件1-1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附件1-2

3.《厦门大学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3

4.《厦门大学中国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3月修订)》(附件1-4

5.《厦门大学黄仲咸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5

6.《厦门大学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243月修订)》(附件1-6

7.《张亦春奖学金评审办法(20246月修订)》(附件1-7

8.《厦门大学邱华炳奖学金评审办法(20183月制订)》(附件1-8

9.《厦门大学曹德旺奖学金评审办法(20243月修订)》(附件1-9

10.《厦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评审办法(20252月)》(附件1-10

11.《厦门大学余绪缨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11

12. 《厦门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9月修订)》(附件1-12

三、名额分配、参评对象与奖励标准

(一)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我院此次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共有: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学金可推荐1人,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1人、中国银行奖学金1人、黄仲咸奖学金1人、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1人、张亦春奖学金1人、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1人、邱华炳奖学金2人、曹德旺奖学金1人、翁俊民奖学金1人、余绪缨奖学金1人、吴宣恭奖学金1人。

具体名额指标详见附件2-1、附件2-2其中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差额评选,名额指标仅为学院推荐名额指标。

具体名额指标详见附件12。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2个本科生备选名额,若推荐名额出现空缺,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注意】因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评审要求相同,故此次合并评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先分配校级奖学金名额再分配院级奖学金名额。院级奖学金具体项目将于期公布,推荐名单待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评定完成后再进行公示。

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谢正赞奖学金、出版奖学金等,详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9042.htm),其结果会影响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的评选(获得了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可以再参评本次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因专项奖学金评选结果尚未公布,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可同时申报本次校庆期间其他奖学金项目,若落选专项奖学金之后仍具备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资格,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本次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二)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

1.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平均至少完成20小时的志愿服务;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心理素质良好,评审周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4.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5%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5.中国银行奖学金、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审周期成绩应在同年级本专业15%以内。

【其他注意事项】

1. 参评奖学金成绩以39日(含)前录入教务系统的成绩为准,参评学生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包含学生评审周期修读的所有主修课程,同一门课程,每次修读成绩均纳入计算。

2.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周期成绩,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四、说明事项

1.获得过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5年国家奖学金、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6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6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6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其他注意事项】

1.202512月份评定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学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虽然属于校级层面的奖学金,但不属于“校奖”,因此与本次校奖评定并不冲突。

2.此次参评成绩待教学秘书根据教务处后续通知导出的成绩为准

五、材料提交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所提交的基本材料详见附件3所示

(一)申请者个人材料提交要求

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三大奖/其它校级奖学金+姓名”,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

1)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成绩、成绩排名、民主评议先放空不填)(附件3-1

2)《三大奖测评表》【电子版】(附件3-3)(具体加分值见附件1-12,注意评审年度为入学至今

3学生成绩单【电子版】

4)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分成“基本素质分”、“学术创新分”“社会实践分”“志愿服务分”“社会工作分”“文艺体育竞赛”共6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与附件3-3测评表内的排序一致)

5)工时证明【电子版】(含录入日期的志愿汇截图)

6)体测证明【电子版】

7)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3-5

2.其他校级奖学金

1)校级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成绩、成绩排名、民主评议先放空不填)(附件3-2

2)《厦门大学法学院校级奖学金测评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3-4)(具体加分值见附件1-12,注意评审年度为2025216- 202631日)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分成“基本素质分”、“学术创新分”“社会实践分”“志愿服务分”“社会工作分”“文艺体育竞赛”共6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与附件3-3测评表内的排序一致)

4)学生成绩单【电子版】

5)工时证明【电子版】(含录入日期的志愿汇截图)

6)体测证明【电子版】

7)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3-5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1.个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班级同学提交的测评表(附件3-3)的汇总表【电子版】

3.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附件3-6

4.班级负责人将民主评议结果填入班级同学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中

【注意事项】

各班请将三大奖、其它校级奖学金的材料分开打包整理并注明。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

请大家一次性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次自查公示表发布后仅允许补交与所提交材料相互佐证的证明,不再接受新提交的加分奖项。

六、时间安排

请各位同学将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交予各班负责人。各班负责人于2026312日(周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XMUlaw_xs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班级+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纸质版材料于2026312日(周12:00前交于学术部彭可同学处。

如有申请或有关细则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学术部负责人杨舒涵,13615008996

 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附件.zip

法学院本科生学工小组

202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