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国栋
【摘要】罗马法不承认死亡赔偿金。罗孚雷度斯首次承认死亡赔偿金。格劳修斯把死亡赔偿金理解为对死者亲属丧失的扶养的补偿,此说后来被继承丧失说取代。焦亚发展出一套亲属关系丧失损害的赔偿规则。三种学说都有不赔偿死者本人的问题。《德国民法典》确立生命权后,开启了应然的受赔人是死者的议题,将死者的生命成本可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依据。我国现行法律采用继承丧失说,与之前《民法通则》对生命权的确立相矛盾。将来,修改错法的方向是把死亡赔偿金当作保障生命权的手段。
【关键词】死亡赔偿金;生命权;伊壁鸠鲁论证;扶养丧失说;继承丧失说;存在损害说
【本文来源】《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