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廉政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学院党委(含南海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院)按照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重点、工作方法与步骤,全面深入地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现将法学院党委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月16日-7月20日,如有问题,请反馈至0592-218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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