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学生工作组制定了《厦门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现将《细则》全文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9月19日—9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院学生工作组反馈。联系人:高老师,电话:2182401,邮箱:lawtw@xmu.edu.cn。
附件:《厦门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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