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决定推荐姜诗彧参加孔院志愿者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 电话2187417,或发送邮件至internationaloffice_law@xmu.edu.cn.
上一篇:法学院院际交流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下一篇:关于法学院林秀芹老师出国公示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邮编:361005
2025 ©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ICP D20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