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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第五届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在南昌召开

2026-02-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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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至1月31日,由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南昌职业大学主办,南昌职业大学人文学院、江西帝衡律师事务所、浙江君大律师事务所承办,厦门大学江西校友会、厦门大学江西校友会法学分会协办的厦门大学第五届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厦大经济法学科毕业博士、在校博士生,南昌本地嘉宾,共约100余人参与盛会。本届论坛以“产教协同下的金融AI治理:挑战、变革与人才培养新范式”为主题,汇聚了来自高校、机关单位、金融机构、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的众多专家学者,共同就产教协同下的金融AI治理展开深度研讨。

第一环节  开幕式

本环节由南昌职业大学副校长杨晓培教授主持。本环节包括会务组代表致辞和嘉宾代表致辞两项内容。

为此次会议致辞的会务组代表是南昌职业大学副校长杨晓培教授。他热情而真挚地向与会师生介绍了学校发展概况,并以本次论坛特制纪念瓷杯为引,阐释其融合法学元素、陶瓷文化与“薪火相传”寓意的设计内涵。他表示,厦门大学“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深刻影响了自己的成长,并深情回忆在校期间与师长、同窗共度的岁月,传递出对学术情谊的珍视与对未来重逢的温暖期盼。

为此次会议致辞的嘉宾代表有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易有禄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教授,厦门大学江西校友会会长余森清先生,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易有禄教授对论坛的举办表达了高度赞赏。他指出,由法学院主办的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在全国并不多见,而本次论坛办得如此充实和成功,尤为可贵。易院长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并代表学院向厦门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及知识产权研究院等学界同仁致谢,感谢长期以来对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建设给予的支持。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在致辞中对校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此次相聚不仅是同窗情谊的重温,更是共同探讨新时代法学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重要契机。她回顾了厦门大学法学学科的百年历程,介绍了学院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就,指出厦门大学法学学科综合实力长期稳居全国前列,经济法学科作为重点建设方向之一,多年来深耕厚植、成果丰硕,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已成为学院校友活动的“金字招牌”。最后,朱晓勤副院长强调,学院的发展离不开各界校友的持续关心与支持,并诚挚邀请大家于2026年百年院庆时重聚母校,共襄盛典。

厦门大学江西校友会会长余森清先生在致辞中结合自身在信托行业的从业经历,分享了我国信托业从快速发展到规范调整的历程,并指出经济法学研究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他表示,期待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科能持续产出立足实践、指引方向的学术成果,为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提供制度保障,并祝愿学科在未来取得更加丰硕的成就。

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在致辞中回顾了经济法学科与经济法博士论坛的发展历程。他指出,自2007年招收首批博士生以来,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科已招收培养90余名博士,其中80余名毕业生在高校、监管部门、律所等领域成为中坚力量,学科育人成果显著。刘志云教授强调,经济法博士论坛的创办初衷,旨在构建连接毕业校友、在校师生与学界同行的持续交流平台,凝聚学术共同体力量。面对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带来的冲击,他进一步指出,本届论坛将重点聚焦AI时代下经济法、财税法的学科发展与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最后,刘志云教授对本届论坛的承办单位、协办方及会务团队表达了衷心感谢,他表示,只要学科共同体凝心聚力,这一论坛必将薪火相传,持续为推动经济法学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环节  学术研讨

第一单元  专题研讨

本阶段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林秀芹教授主持,有6位发言人依次作主旨报告,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阳建勋、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王俊担任与谈嘉宾。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熊进光教授以“信托投资风险处置中的刑民交叉边界”为题进行交流。他首先对相关新规进行了解读,认为目前信托投资风险处置中存在先刑后民的惯性思维、入罪观念根深蒂固、刑法适用扩大化趋势等现实困境。他认为,需要明确管理者责任在民事过失与刑事犯罪上的区分,坚持刑民共治守护金融安全。金融诈骗罪中行为人有注意义务,金融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构成要件也需要进行细化。

厦门大学法学博士石桐灵先生分享的主题是“AI赋能下贵金属市场供需重构中白银产业的经济法保障路径”。他梳理了白银在市场规制、金融合规、战略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经济法困境及成因,最终从市场规制、金融合规、资源保护、配套保障四个维度,构建了白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法保障路径。他认为AI赋能下白银产业的属性跃迁,亟须经济法从单一监管转向协同保障,通过市场规制与金融合规的双向发力,平衡市场活力与监管秩序,保障白银战略资源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集美大学程国琴教授以“实质合并破产中税务处理的价值失衡与制度重构”为题进行分享。她指出,当前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中税务处理面临多种逻辑冲突,导致合并财产价值耗散、债权人利益受损,制约制度功能实现。她提出需要破解部门法本位冲突,构建协同运行框架,实现规范协调。同时,尊重破产法实质判断,认可合并财产整体课税,实现破产法与税法的规范衔接,并就实质正义理念下的权利平衡与规则重构进行了具体设计和阐述。

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文表律师分享的主题是“硅基人是否需要遵守碳基人的规则”。他就AI技术及其发展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包括可能成为审判者、引发就业变革,以及伦理法律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探讨了人类面对这些变化时的焦虑、不安及应对策略。他强调,在新世界来临前,人类必须思考如何构建规则,引导技术发展,以实现人机和谐共存。

山东潍坊学院法学院章辉教授以“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治理:从个人信息保护的视角”为题进行了交流。他梳理了美国、欧盟及中国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治理实践,认为个人信息保护视角下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治理面临跨境监管协同不足,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不统一、数据泄漏风险高发等多种问题,导致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对此,他提出构建多层次跨境监管协同机制,统一金融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构建全流程安全保障体系等多方面对策,以强化金融数据跨境流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陈荣新副教授以“金融大模型的应用逻辑与风险监管”为题进行了分享。他提出金融大模型在与金融业深度融合中,通过“组合式创新”促进金融业态和模式的创新和突破。但随着金融大模型的技术迭代和场景扩张,可能引发数据安全、内容生成、算法歧视、金融稳定等潜在风险。大模型迭代放大了传统监管机制滞后性,科技与金融跨业合作则加剧金融风险外溢,这对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适应性能力构成系统性挑战。他认为需综合运用伦理、法律及技术手段,重塑监管伦理、改造监管模式、革新监管机制,构建多维度的大模型监管路径,以应对大模型在金融业应用所致的风险和挑战。

与谈环节: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阳建勋、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王俊对本环节发言进行与谈,就经济法与刑法的交叉、破产法与税法的协同、人工智能时代的挑战,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与效率、金融大模型应用中的偏见与幻觉、人机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二单元  专题研讨

本环节由同济大学法学院刘晓海教授主持。有6位发言人依次作主旨报告,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辉、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史欣媛担任与谈嘉宾。

东华理工大学李茂军副教授以“算法黑箱下的金融信义义务:智能投顾决策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为题进行分享。他指出算法黑箱下,智能投顾主要面临算法误导、利益冲突、算法偏差、责任规避四大法律风险。为应对上述风险,需要金融机构强化自律,履行核心责任,算法研发方坚守合规底线,履行辅助责任、监管机构强化监管,压实主体责任、投资者提升维权能力,参与风险防控,构建多层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路径。

福建乐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建章先生分享的主题是“上市公司业绩补偿纠纷的司法衡平”。他首先梳理了上市公司业绩承诺相关规定和对赌协议的司法解释与观点。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案例剖析了上市公司的债务危机、破产重整与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形下情势变更的司法认定标准,并就目标公司业务转移,原业绩承诺条款是否继续执行以及业绩补偿是否应以承诺人实际管理目标公司为前提等问题进行了回答和探讨。

米林嘉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陈智鹏先生以“AI时代金融出海:机遇、风险与合规战略”为题进行了交流。他表示百年变局下的金融需求重构、国家战略与产业基础的双重牵引为金融出海提供了时代机遇。但外部环境上,复杂国际格局给金融出海带来了多重壁垒,自身发展上也面临本土化不足、人才短板、生态薄弱等内生短板。鉴于此,他认为推动金融出海需树立“本土化、互利共赢”的理念,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生态化”的产品和服务,强化“本土化、合规化、精细化”的能力,注重技术赋能与风险防控,保障生态协同与人才建设的关键支撑。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林烺以“涉税信息平台报送制度的平衡构建”为题进行了分享。她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出台体现出我国税收监管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的范式革命。我国“数据驱动型、主动监管”的税收监管模式使得制度落地中的冲突更为尖锐,对此她表示,平台企业在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的同时,必须兼顾保障纳税人知情权、隐私权、信赖利益等权益;同时,现行法规将平台义务定性为协力义务,针对平台在涉税信息报送中侵害纳税人权益、涉税信息造假等行为,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有待厘清。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讲师赵玲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的财政金融政策优化路径”为题,指出现行财政金融政策存在财政支持结构失衡、融资生态不健全、金融产品创新滞后等问题。她表示,采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模式,形成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主的推进方向是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的核心逻辑;同时,可以构建“激励-保障-创新”三位一体的财政金融政策“双向奔赴”框架,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实现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褚睿刚副教授以“数据课税的理论回溯与实践转化”为题进行了分享。他对数据课税的理论进行了回溯,指出在数据课税下存在数据税要素、数据可税性、数据税征管、数据资源税等多个具体议题。他表示在推动数据课税落地上,需通过解释的方法将数据要素解释纳入既有的课税范围中。对于数据税的切实征管问题,如何保障税务机关能够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对数据征税,避免逃避税,是未来的一个延展方向。

与谈环节:湖南大学法学院刘辉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史欣媛副教授对本环节发言进行与谈,就智能投顾业务中的算法黑箱问题及其法律风险、上市公司业绩补偿协议的重要性、金融数据保护对于维护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作用、数据的经济法治理、中小企业数据权益保护等问题展开了深度探讨。

第三环节  授牌仪式

该环节由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查达来先生主持。

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授予浙江君大律师事务所、江西帝衡律师事务所、南昌职业大学人文学院“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实习实训基地”。该合作旨在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深度融合,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卓越法治人才提供实践平台。

第四环节  闭幕式

会议闭幕式由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继东律师主持,分为会议承办方代表发言、会务组代表总结、下一届承办方代表发言三个阶段。

会议承办方代表李海峰院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致辞。他首先对与会专家学者在百忙之中莅临南昌表示诚挚感谢,并对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表达了激动与荣幸之情。李海峰院长表示,作为全国首批职教改革试点高校,南昌职业大学深感荣幸能与厦门大学等知名院校共同搭建跨学科交流平台,推动法治主题深入研讨。他强调,此次会议不仅增进了学术对话,更建立了稳固的院校合作关系,为未来持续互动奠定了重要基础。最后,他诚挚欢迎各位学者常来南昌交流指导,体验地方人文风情,并期待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深化联系,共同推进学术共同体的长远发展。

会务组代表余鹏峰副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致辞。他以诗作结,为本次学术会议落下典雅而深情的注脚。诗中凝练回顾了八方聚贤、半日论学的盛况,既表达了对此次跨越山海之聚的珍视,也寄寓了对未来再续篇章的诚挚展望。

厦门大学第六届经济法学博士论坛承办代表孟翔韬博士发言。他介绍了第六届会议的承办地山东省济南市,并代表会务组诚挚欢迎学界同仁明年相聚山东,在泉城济南继续共话经济法学前沿课题,并期待各位专家在学术交流之余,亲身感受齐鲁大地的历史底蕴与现代发展。

在热烈而持久的掌声中,本次论坛圆满落下帷幕。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此次会议是一场高水准、深交融的学术盛会,既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也凝聚了发展的共识。大家共同期待未来能延续此类高质量的对话平台,并相约明年厦门大学第六届经济法学博士论坛再聚首,续写学术交流新篇章。


文/肖健华

审核/刘志云

审定/张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