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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承办践鹭岛之约 奉献担当展厦法风采——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6年年会成功举办

2026-09-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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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至30日,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6年年会在福建省厦门市成功举办。会议以“‘十五五’时期保险法治建设:改革、协同与创新”为总议题,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厦门市律师协会、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璟乾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30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总议题及四个分议题展开深入交流研讨。

厦门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年会承办工作,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教授领衔总体统筹,院长陈鹏教授出席开幕式,副院长朱晓勤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王兰教授共同参与指导,池骋、阎语副教授承担会务协调工作。此外,林斯韦、傅雪婷助理教授,博士研究生郭逸斐、邱哲昊、黄珺、郑舒涵,硕士研究生张琳、徐晓丽、陈佳愔、王锡龙等60余名师生共同组成学术组、接待组、会务组、财务组及志愿者组,各小组分工协作,扎实完成了年会各项筹备与现场保障任务。

开幕式

8月29日上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李祝用主持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振江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王朝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黄福宁,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林良灌,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吴超鹏等致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副局长陈惠玲,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二级巡视员史学锋,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陈鹏等领导嘉宾出席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振江对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保险法学研究会团结和引领广大理事、会员,在政治引领、学科建设、智库赋能、人才培育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工作扎实,亮点突出。他强调,保险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在保险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中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服务大局,紧紧扭住“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加强立法研究,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风险防控,服务对外开放与区域战略,积极发挥智库作用和自身优势,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要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加强理事会和人才建设,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王朝辉表示,“十五五”时期保险业迎来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健全的保险法治体系是行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依托。近年来,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各类保险纠纷,统一裁判尺度,妥善化解涉保险争议,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数字保险、新型普惠保险等新业态带来的新型纠纷和法律适用难题,期待研究会深耕基础理论研究,为《保险法》修订和保险法治体系完善提供坚实学理支撑。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研究会合作,积极吸纳理论成果转化为司法制度成果,并推进保险司法专业化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黄福宁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年会聚焦“十五五”时期保险法治建设,主题鲜明、意义重大。他指出,保险法治是金融法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板块,当前行业快速发展,法治保障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加快推进《保险法》修订,出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强化穿透式审查和利率传导机制,坚持“长牙带刺”严格执法,并推动机构合规经营、打击“黑灰产”。面对人工智能、气候风险、巨灾等新挑战,他呼吁法学研究服务大局,加强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研究,监管、学界与业界同题共答。最后,黄福宁副司长期待各方发挥优势、协同交流,以高质量法治研究支撑行业发展和有效监管,助力保险业更好服务民生保障和金融强国建设。

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林良灌指出,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近年来,福建省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纠纷多元化解、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持续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部署。福建将一如既往支持保险法治研究,期待与专家学者深化合作,积极参与构建中国自主的保险法学知识体系,共育高素质金融法治人才,为新时代金融保险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福建力量。

厦门大学副校长吴超鹏表示,热烈欢迎各界嘉宾,并感谢大家对厦大法学学科长期以来的支持。厦大法学自1926年设科以来,已发展为A类学科、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多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人才培养成果显著,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并获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在保险法学领域,以何丽新教授为代表的团队承担多项国家级课题,出版著作和教材,培养了多位优秀青年学者,形成鲜明特色。本次年会聚焦“十五五”时期保险法治建设的改革、协同与创新,与厦大法学新百年征程交相辉映。校方期待专家学者深入交流,共同为保险法治建设贡献智慧。

会员大会及主旨发言

会员大会和主题发言环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任自力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尹田作的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领导班子。李祝用当选为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当选为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于海纯等13人当选为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陈景善当选为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期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管晓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白飞鹏,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何丽新分别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险法学研究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作主题发言。

分论坛及青年论坛

8月29日下午至30日上午,与会代表分别在“‘十五五’保险法治建设与基础理论革新”“保险合同规则的体系完善与司法适用”“保险监管、公司治理与风险处置”“数字保险、社会保障与新兴风险治理”等4个分论坛及青年论坛,进行深入学术交流和探讨。

在分论坛环节,厦门大学法学院师生深度参与学术交流,展现良好的研究素养与专业风貌。王兰教授在分论坛三担任与谈人,就相关议题参与深入研讨。池骋副教授在分论坛一作专题发言,围绕《从“行为监管”到“风险为本”:保险监管理念变革的立法实现》阐述学术观点。阎语副教授、林斯韦助理教授在分论坛四参与与谈交流。博士研究生梁信雅在分论坛上就《保险公司市场化退出机制的体系化反思》发表观点;博士研究生郑舒涵、硕士研究生张琳在青年论坛,分别就《强制性网络安全责任保险的正当性及其制度构建》《适老化视角下保险销售适当性义务的反思与规则完善》进行汇报。

闭幕式

8月30日上午,会议圆满闭幕。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韩长印作会议总结发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任自力为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代表颁发履职纪念。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何丽新作闭幕总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邢海宝作为2027年年会承办单位代表作闭幕致辞。

编辑:阎语、张琳

审核:何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