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厦门国际博览中心盛大启幕。作为“鼓浪屿论坛”的活动之一,第二十届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于9月9日至9月11日成功举办。本届研讨会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及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投资争议解决研究中心承办,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协办。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合作法律处处长邹运、投资法律处一级调研员薛晓红出席研讨会。本届研讨会以“国际投资规则的新发展与我国的对策”为主题,邀请学术界、实务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欧盟经贸法律政策工具的新发展及我国的对策”“UNIDROIT国际投资合同示范条款的理论与实务”“国家安全语境下外资征收及补偿问题的新挑战”“我国海外投资风险防控与保障机制的创新发展”“涉华投资争端新趋势与典型案例分析”五个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全球国际投资规则演进与中国实践贡献学术智慧。

图1:参会人员合影留念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于湛旻主持,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徐崇利教授、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合作法律处处长邹运、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教授致辞。徐崇利教授回顾了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自创办至今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指出研讨会始终坚持政、产、学结合与紧扣国际投资法前沿问题两大特色,在商务部的悉心指导以及司法、仲裁、律师、企业和高校等各界共同参与下,已经成为兼具学术交流与实务经验分享功能的重要平台。当前,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国际投资法正承受新的制度压力,有必要在既有程序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关注实体规则的发展与完善。邹运首先向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结合近期投资领域的相关实践,介绍了我国在吸引外资、对外投资、投资领域商务法治建设以及投资协定谈判等方面的新进展。他特别指出,本届研讨会设置的五个议题紧扣当前国际投资领域的现实关切,涵盖中欧经贸规则、国际投资合同、国家安全与征收、海外投资风险防控以及涉华投资争端等多个方面,既回应了我国对外投资实践中的新问题与新需求,也体现了国际投资规则的新发展,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朱晓勤教授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对研讨会召开表示祝贺,并介绍了厦门大学法学院,特别是国际法学科的发展情况。她指出,厦门大学国际法学科长期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和国际经贸规制实践,在国际经济法学领域积淀了深厚的学术成果,并预祝本届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图2:开幕式主持人于湛旻助理教授;致辞人徐崇利教授、邹运先生、朱晓勤教授
本次研讨会由五个议题研讨与《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年度观察(2026)》发布组成,与会嘉宾对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充分的交流。议题一围绕“欧盟经贸法律政策工具的新发展及我国的对策”展开,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孔庆江教授主持。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张庆麟教授以中国化工收购倍耐力案为切入点,分析了地缘政治变局下欧盟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中安全逻辑的演进。他指出,欧盟外资安审正由资产审查向战略能力、控制关系和全周期风险治理拓展,中资企业应更加重视安全风险的前置评估。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威律师系统分析了欧盟外国投资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及中企应对,重点梳理了审查机制从成员国自愿向统一建立的转变,以及穿透审查、少数股权审查等发展趋势,并建议中资企业将外资审查风险提前纳入交易结构和合规安排。山东大学法学院张生教授以”中欧贸易投资(不)平衡:事实、成因与再平衡“为题,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等多个维度审视中欧经贸关系中的“不平衡”问题,并提出应通过扩大双向经贸往来、降低投资壁垒实现再平衡。复旦大学法学院梁咏教授聚焦欧盟外国补贴规则的“中国特征化”塑造,分析其管辖扩张、市场扭曲认定及举证责任等问题,并指出中资企业需要有效应对欧盟外国补贴审查与国内监管合规要求相互交织的“双重合规”挑战。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钱嘉宁副教授比较了美欧关键矿产补贴规制的主要路径,指出二者均将供应链安全纳入国家安全和产业战略,并从WTO规则体系、区域经贸规则及国内制度三个层面提出应对建议。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昕律师、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殷维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研讨。

图3:议题一主持人孔庆江教授;报告人张庆麟教授、林威律师、张生教授、梁咏教授、钱嘉宁副教授;与谈人张昕律师、殷维副教授
随后,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亚分会首席代表付翔宇先生主持《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年度观察(2026)》发布会。报告撰稿人之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律师介绍了年度观察的主要内容,重点梳理了中国投资协定实践、涉华投资争端、国内投资立法及争端解决机制的最新发展。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费佳律师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陈惠彬先生作为点评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未来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图4:发布会主持人付翔宇先生;发布人任清律师;点评人费佳律师、陈惠彬先生
议题二围绕“UNIDROIT国际投资合同示范条款的理论与实务”展开,由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投资法律处一级调研员薛晓红主持。薛晓红在开场中介绍了本议题研讨的核心文件——《国际投资合同原则与示范条款(草案)》。该草案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与国际商会联合制定,预计2026年底发布,是全球首套专门规制国际投资合同的指导性文件。她指出,草案虽属软法性质,但落地后可能产生较强的行业示范效应,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及争端解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期待与会专家深入研讨。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昕律师从实务角度评析了该草案,指出部分条款与具体投资交易实践之间仍存在距离,在准据法、争端解决及可持续发展义务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空间。中山大学法学院梁丹妮副教授围绕合同之诉与条约之诉的重叠与界限展开分析,指出二者的区分不能仅依据相同事实,还应考察具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来源和国家行为性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张金矜讲师聚焦草案中的社区条款,分析社区参与、事先自由知情同意及社区发展协议等问题,并结合中国海外投资实践提出相应完善思路。山东大学法学院张生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梁咏教授进行了评议。

图5:议题二主持人薛晓红女士;报告人张昕律师、梁丹妮副教授、张金矜讲师;与谈人张生教授、梁咏教授
议题三围绕“国家安全语境下外资征收及补偿问题的新挑战”展开,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崇利教授主持。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雪华律师以敬业集团案为视角,分析中国投资者通过国际投资仲裁维护海外投资权益面临的新问题,并指出国家安全与“去风险”政策正在对中资海外存量资产保护提出新的挑战。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倩雯教授以“国家安全视域下国际投资中的征收问题”为题,结合相关案例分析国家安全泛化对外国投资保护的影响,重点讨论安全例外、征收认定及补偿标准等问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张庆麟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梁丹妮副教授分别从征收与警察权的关系、国家安全措施与投资保护义务的平衡等角度进行了评议。

图6:议题三主持人徐崇利教授;报告人王雪华律师、张倩雯教授;与谈人张庆麟教授、梁丹妮副教授
议题四围绕“我国海外投资风险防控与保障机制的创新发展”展开,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高级资深主管夏晓冬先生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孔庆江教授围绕《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分析我国境外投资保护体系的发展,并指出相关制度正在形成服务、管理与保护“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产品管理和创新部产品开发经理刘慕葛女士围绕海外投资保险产品迭代展开报告,具体介绍了汇兑限制、征收、战争和政治暴乱等主要承保风险及相关条款的新发展。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殷维副教授从比较法视角分析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指出相关制度正在由东道国外资审查向资本输出国对外投资审查扩展,并应警惕国家安全泛化及制度外溢。厦门大学法学院陈欣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倩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讨论。

图7:议题四主持人夏晓冬先生;报告人孔庆江教授、刘慕葛女士、殷维副教授;与谈人陈欣副教授、张倩雯教授
议题五围绕“涉华投资争端新趋势与典型案例分析”展开,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昕律师主持。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律师围绕德国海乐·西亚泽公司诉中国政府案展开分析,重点梳理案件中的行政复议前置程序、既判力与拒绝司法等争议及其对中国应对投资仲裁的启示。厦门大学法学院陈欣副教授以英国钢铁公司国有化案为中心,分析国家安全背景下国有化、征收补偿及公平市场价值认定等法律问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魏孜孜法官、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威律师作为与谈人发表了评议。

图8:议题五主持人张昕律师;报告人任清律师、陈欣副教授;与谈人魏孜孜法官、林威律师
经过二天的深入研讨,本次会议迎来闭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于湛旻主持。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合作法律处处长邹运先生、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曾华群教授分别作研讨会小结。邹运从投资协定、国内立法和企业海外投资实践三个层面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并高度肯定了本次会议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价值。曾华群教授指出,二十年来研讨会持续发挥“政产学”交流的平台作用,并高度评价本次研讨会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特点。他指出,面对中国国际投资角色的转变,未来国际投资法研究和实践应更加重视利益平衡,并将共同发展作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重要价值目标。至此,“鼓浪屿论坛·第二十届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圆满落幕。

图9:闭幕式主持人于湛旻助理教授;致辞人邹运先生、曾华群教授
文:江子焕
图:九八组委会
审核:韩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