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晚,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学术论坛第1期在厦门大学法学院D103举行。本次论坛由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厦门大学社科处指导。本期论坛以“涉台检察工作的福建实践”为主题,邀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黄金娜作专题报告。参加本论坛的有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洪、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涉台检察室负责人、一级检察官苏小炜、海丝法务区龚扬帆、厦门大学社科处副处长、台湾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季烨、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厦门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学敏、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旭阳、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子奇、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助理教授刘文戈等专家学者。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何丽新出席并主持活动。

论坛伊始,何丽新代表学院和研究中心向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并感谢有关单位长期以来对研究中心建设的支持。她介绍了研究中心在智库建设、学术交流和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进展,并提及首批涉台法治方向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情况。她表示,本次论坛既是检察实务经验的分享,也是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入对话,期待以首期论坛为起点,持续开展系列学术交流活动。

主题报告中,黄金娜以时间脉络为线索,梳理了福建涉台检察工作的重要发展节点:从1992年提出开展个案协查的设想,到1994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设立,再到2009年两岸司法互助机制的建立以及2019年第十一检察部组建,展现了福建涉台检察工作不断探索发展的历程。结合具体案例,她回顾了两岸在调查取证、司法文书送达、共同打击犯罪和罪赃返还等方面的司法协作实践,并介绍了福建检察机关在涉台司法救助、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在机制创新与未来展望方面,黄金娜介绍了“一室多员”涉台检察联络机制、涉台文物检察保护、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等特色做法。同时,她围绕深化检校合作,提出了加强涉台法治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持续办好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完善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机制等设想。

与谈环节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学敏结合刑事诉讼法与证据法研究,从证据审查采信和诉讼权利保障两个方面,对涉台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展开分析。在证据问题上,她重点讨论了非官方渠道取证的合法性边界、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如何审查与转化,以及远程取证中证据真实性、完整性的保障等问题。在诉讼权利保障方面,她围绕缓刑与社区矫正的实践困难等展开探讨,提出应进一步研究如何在具体诉讼程序中落实同等待遇原则。

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子奇结合专题报告,从三个方面分享了对涉台检察工作的思考:一是比较区际司法协助与国际司法协助的不同;二是结合调查取证、司法文书送达、罪赃返还等具体实践,分析检察机关在涉台司法协助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结合远程作证、涉台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等实践,围绕直接审理原则、法定法官原则及既有管辖规则的适用展开思考。

厦门大学社科处副处长、台湾研究院教授季烨从研究基础、现实需要和发展前景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回顾了福建涉台检察工作的先行先试历程,以及厦门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在两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方面的学术积淀,指出涉台检察制度研究既有深厚的实践与理论基础,也具有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的现实意义。他认为,应立足相关政策和司法实践,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涉台法治研究。

本期论坛以检察实务经验为切入点,围绕涉台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增进了学院师生对涉台检察工作的认识,为相关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深化检校合作提供了有益助力。
图文:彭煜杰
审核:刘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