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一琳带队赴厦门大学法学院座谈交流,双方围绕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宜,聚焦涉外法治和两岸融合发展的法治保障,就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实务协同、品牌建设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多项合作共识。
厦门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胜,海商庭庭长(涉台团队团队长)李洪,研究室主任朱小菁,涉台庭(自贸庭)副庭长胡伟峰一同参加座谈。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副院长郑永宽,党委副书记吴荻,助理教授林斯韦、外事秘书董晓晴出席会议。
会上,何丽新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对郑一琳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厦门大学法学院在海商法、涉外法治和两岸融合发展的法治保障领域积淀深厚,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与智库服务能力。希望以本次座谈为契机,打通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联动通道,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拓展多元合作路径。推动司法实务资源融入课堂教学,丰富实践教学载体;联合开展课题攻关与案例梳理,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搭建法官进校园授课、教师赴实务单位挂职、在职人员学历深造等双向交流平台,合力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
郑一琳对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实力与研究基础给予高度评价。她表示,厦门海事法院立足区位特色,在涉台海事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实务工作中也遇到不少现实难题,迫切需要高校提供智力支撑。期待双方开展特色化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地域、实务、学术叠加优势,共同服务涉外法治和两岸融合发展的法治保障工作大局。

座谈会上,双方就重点合作方向展开充分研讨。学术研究方面,拟联合开展海事司法专题研究,梳理实务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研究报告与决策咨询成果。人才培养方面,探索共建实践教学平台,推动法官进校园授课、教师到实务单位挂职锻炼,完善实习实训、专题培训等合作机制,协同培育高素质法治人才。实务协同方面,推进庭审实践、典型案例整理研究等相关工作,以司法实践反哺法学教育与学术研究。

双方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将组建专项对接工作小组,细化各项合作内容,拟定合作备忘录,推动各项合作事项落地见效。
此次座谈进一步夯实了院地合作基础。下一步,双方将整合高校学术智库资源与法院司法实务资源,打造特色合作品牌,凝聚院校合力服务法治建设。
图文/董晓晴
审核/何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