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学术论坛第2期在厦门大学法学院D103举行。本次活动由厦门大学社科处指导,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市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本期论坛以“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理论思考与实践范式”为主题,邀请到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周孙章作专题报告。参加本论坛的还有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厦门市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刘学敏教授、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副院长、林雪标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陆而启副教授、厦门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刘文戈研究员、厦门市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德恒律师事务所陈海军律师、厦门大学法学院夏晨斌博士等专家学者。厦门大学社科处副处长、台湾研究院季烨教授出席并主持活动。

主题报告环节,周孙章副检察长围绕检察工作的初心使命、理论思考、实践范式、实践检视四个方面展开报告,结合检察制度沿革与监察体制改革,梳理了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研究议题。在他看来,检察学研究要关注检察权的动态运行,从具体法治问题出发,将实践经验提炼为概念、理论与方法,并以理论研究回应实务需要。报告结合“四大检察”及数字检察实践,剖析了办案与监督的关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共利益判断等问题,并介绍了平潭在涉台检察、两岸司法互助和法律人才实训方面的探索。

刘学敏从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的关系切入,讨论法律监督概念的解释路径。她引述有关研究提出,除权力属性外,还可从责任与治理视角理解检察职能,并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轻罪治理,完善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她还进一步分析了检警协作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值班律师作用、以及不起诉与行政处罚衔接等具体问题。同时提醒,数字检察研究应关注数据来源的局限与潜在偏差。

林雪标结合检察实务、教学与律师执业的三重经历,提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仍需保持国际比较视野。他提出,检察工作应注重依靠专业能力履行职责,审慎把握权力边界。对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及企业合规等实践,则需结合审判、辩护等不同视角考察其运行效果。

陆而启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的侦查合法性审查为例,分析办案与监督的关系。他指出,办案活动可以包含对侦查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而监督活动本身也需要明确、规范的办理程序,二者的关系应结合具体职能加以说明。围绕检察办案的“亲历性”,他提出,检察官如何直接了解证据形成过程、如何处理调查核实与审判活动之间的关系,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刘文戈从宪法与涉台研究视角,讨论知识体系建设中中国与世界、应然与实然的关系。他强调,比较研究既要了解域外制度,也要结合本国制度背景,分析其适用条件。对检察机关的定位,应置于宪法及党和国家体制中理解。他还建议,检察学知识体系建设要与诉讼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等领域相衔接,并将两岸检察制度比较与区际司法协作的实践纳入其中。

夏晨斌从检察学的文化根基、多样性、时代性与独立性等方面分享学习思考。他提出,可通过比较两岸及其他域外地区的检察制度,研究检察制度的模式、构造与目的,在比较研究中探索能够解释实践的原创性理论与表达。

季烨在总结中从理论与实践、学界观点与个人思考、全国实践与平潭探索三个层面回顾报告内容。他认为,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不仅需要提炼原创性、标识性概念,还需关注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制度解释的体系性;报告提出的实务问题,可作为后续研究的具体议题。

本次论坛围绕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检察权的运行与边界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报告与与谈发言相互呼应,理论研究与办案实践相互观照,进一步加深了与会师生对相关问题的认识。
文:彭煜杰
图:嵇舒玲
审核:刘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