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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6-04-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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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

厦门大学法学院2026年研究生院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将评选颁发“福建旭丰奖学金”“翰因奖学金”等7项院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奖励金额、奖励名额及奖励对象

奖学金项目、奖励金额、奖励名额及奖励对象详见《厦门大学法学院2026年院级奖学金项目汇总》(附件1)。

二、参评资格

1.院级奖学金资格按《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法学院学工组〔2016〕2号)执行。

2.已经获得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不再参评本次院级奖学金。

3.本次院级奖学金参评工作仅面向法学院研究生。

三、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和方式

电子版:

1.截止时间为20264月2712:00前;

2.文件命名规则:例“编号(见下方申请材料序号)-××申请表-姓名”,如“01-厦门大学法学院奖学金申报表-张三”;

3.邮件主题命名规则:“级奖学金+姓名+年级专业”,如“院级奖学金+张三+20级国际法学”,发送时请将文件转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规则同邮件主题;

4.接收邮箱:xmulawacdept@163.com

5.电子材料的格式及内容请参考附件,材料目录随申请材料一并压缩并发送。

纸质版:

请集中于20264月2715:30-17:30将纸质材料一次性交齐,送至法学院C319。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法学院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2.《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量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

3.《法学院(知产院)研究生院奖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填写时,发表论文需写明发表时间,获奖加分需写明证书上载明的获奖时间,均具体到月份;重复使用的相同科研成果必须标蓝。发表的期刊论文和论坛获奖论文均需要写明论文题目全名)

4.厦门大学法学院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

5.成绩单原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文件需彩印,印有研究生院公章);

6.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7.各类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注:申报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以及汇总表中填写顺序提交。若填写内容缺乏对应证明材料佐证,则不予对应加分。请将获奖或发表的论文备好(如有),以便审委会随时核查

请用透明文件袋封装好纸质材料,并于袋面填写姓名(若袋面不易书写,请使用便利贴书写姓名,并粘贴于文件袋内的材料封面处)。

五、注意事项

1.2025级研究生以自入学以来在校期间的表现参评,其他各年级研究生以2024-2025学年的表现参评;

2.逾期提交相应材料,视为自愿放弃奖学金申请资格。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院研会学术部工作人员:

赵之馨,18050498298;

陈琦玮,18725635719;

谢锶铭,13348566282。

 法学院2026年研究生院级奖学金附件.rar



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6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