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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6年本科生院级奖学金补充评选的通知

2026-05-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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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2026年法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law.xmu.edu.cn/info/1054/298501.htm),2026年法学院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合并评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先分配校级奖学金名额再分配院级奖学金名额。现根据法学院奖助学金项目基本情况表,我院剩余3个院级奖学金名额,据此启动补充评选工作。

一、调整原则

(一)已在20263月提交“校级、院级奖学金合并评审”的申请材料的同学,保留其推荐获奖资格不受影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2026年院级奖学金测评表)、附件2(法学院奖助学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麒峰奖学金5460元/人)同样属于院级层面奖学金,与本次院级奖学金在一年内不得兼得,请同学们慎重选择进行申报。

【注意】麒峰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已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22-2025级本科生。

(三)根据附件1(2026年院级奖学金测评表),已获院级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若也同时符合麒峰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可选择参评麒峰奖学金,但需放弃原院级奖学金推荐获奖资格

(四)目前剩余3个院级奖学金名额荐贤奖学金(2000元/人)。

(五)本次补充申请的院级奖学金的评审要求与原评审要求保持一致,详见厦门大学法学院三月份发布的通知https://law.xmu.edu.cn/info/1054/298501.htm。

【注意事项】

1. 评审年度为2025年2月16日-2026年3月1日,评审年度内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成绩排名与先前校级奖学金评议所用排名相同】

2.参评奖学金成绩以3月1日(含)前录入教务系统的成绩为准。

3.202512月份评定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学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虽然属于校级层面的奖学金,但不属于“校奖”,因此与本次院级奖学金评定并不冲突

4.已获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5年国家奖学金、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6年校庆期间奖学金(包括专项奖学金以及其他校庆奖学金)的,不能参评本次院级奖学金(不含麒峰奖学金);本次拟参评麒峰奖学金的,不可同时参评院级奖学金。


二、提交材料要求

【注】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评奖条件一致,采用的条例、测评表、民主评议表皆一致,下述文件中含“校级”两字的,仅是文件本身原命名导致,请忽略不计,本次补充测评仍是针对院级奖学金的。

(一)申请者个人材料提交要求

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姓名”,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厦门大学法学院校级奖学金测评表》【电子版】(附件5)(具体加分值请见附件4,注意评审年度为2025年2月16日-2026年3月1日)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分成基础素质分“学术创新分”“社会实践分”“志愿服务分”“社会工作分”“文艺体育竞赛”6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与附件5测评表内的排序一致

3.成绩单【电子版】

4.工时证明【电子版】(含录入日期的志愿汇截图)

5.体测证明【电子版】(厦大体育中的截图)

【注意】请大家一次性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次自查公示表发布后仅允许补交与所提交材料相互佐证的证明,不再接受新提交的加分奖项。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1.个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2.将班级同学提交的测评表(附件5)汇总到一张excel表上【电子版】

3.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6


三、时间安排

请各班负责人于2026511日(周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学术部邮箱XMUlaw_xsb@163.com,压缩包与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班级+院级奖学金”。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待另行通知


如有申请或有关细则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学术部负责人杨舒涵,13615008996。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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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级奖学金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