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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6-05-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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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7&wbnewsid=110232),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1

2.《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附件1-2

3.《厦门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3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毕业班的参评年度区间为本学年开学至本学年5月底。

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1)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人(不超过可参评学生数的10%,我院为17),二等奖500/人(不超过可参评学生数的20%,我院为34

2)其余六项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我院为3);学术创新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我院为17);社会实践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我院为9);志愿服务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我院为9);社会工作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我院为9);文体优秀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我院为9)。

注: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其余六项奖学金奖获奖总数不超过34人。

具体评选名额详见《厦门大学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各项指标数》(附件1-4)。

三、评奖条件

(一)所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必须具备的要求: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2.已获得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5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各项奖学金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1.学业优秀奖: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的,其课程成绩排名应当在班级前30%;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的,其课程成绩排名应当在班级前60%。学业优秀奖学金严格按照班级排名评定(不包含全校性选修课)。

注:由于本学期成绩暂未发布,学业优秀奖将在成绩发布后直接按照排名评选,不需要进行申报。此次参评成绩以632359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2.学业进步奖: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

3.学术创新奖: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3)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

4.社会实践奖: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5.志愿服务奖: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3)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4)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6.社会工作奖: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

7.文体优秀奖: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

四、说明事项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凡在2025年下半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凡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班级成绩排名:班级成绩排名(不含校选的成绩)待本学期成绩发布后,由各班负责人提供。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者材料提交要求

1.《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1)【纸质版、电子版】

2.《厦门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测评表》(附件2-2)【电子版】

3.厦门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承诺书(附件2-3)【纸质版】

4.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其中,申请志愿服务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志愿汇app内包含录入时间的截图)

注意事项:

申请者需将材料给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

申请者若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需要就每一项奖学金提交单独的申请表和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分类整理提交;

申请者向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提交电子版材料时,请将每一项奖学金的申请材料放入单独的文件夹并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

请大家一次性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次自查公示表发布后仅允许补交与所提交材料相互佐证的证明,不再接受新提交的加分奖项。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汇总审查,填写班级测评分和汇总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需提交学术部的材料: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2.测评表(附件2-2)【电子版】(班长请按奖学金进行分类放至各个excel分表中);

3.《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2-4)【纸质版】;

注意事项:

1.班级电子版材料提交时,请将每项奖学金的申请材料放入单独的文件夹并命名为年级班级+奖学金名称

2.班级纸质版材料提交时,也请将每项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分类整理后提交。

六、时间安排

请各班负责人于2026528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班级发送电子版材料请将材料打包在一个以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年级班级命名的压缩包内,邮件主题标明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年级班级提交至学术部邮箱:XMUlaw_xsb@163.com(法学院学术部)。

纸质版材料于2026528日(周四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于学术部彭可同学处。

如有申请或有关细则的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学术部工作人员杨舒涵,13615008996


法学院本科生学工小组

2026525

 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奖学金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