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与法学教育协同育人,依托福建省高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建的福建法院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平台,10月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走进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巡回庭审观摩暨师生座谈交流活动,由法官团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港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案件,法学院师生现场观摩庭审,并围绕案件争议、涉外审判实务、法学实践人才培养开展深度研讨。

庭审在法学院巡回审判法庭进行,该案融合公司法、破产法、涉外法律适用等多重前沿法律问题,教学研究价值突出。庭审过程中,围绕案件是否应当中止审理、法人人格否认认定、跨境法人识别法律适用等核心争议,各方充分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黄庭岗庭长带领民四庭法官团队完成全部法定庭审流程,民商法、国际法专业师生全程列席观摩。
庭审结束后,师生座谈会在法学院C220会议室举行。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副书记吴荻、王兰教授、房东副教授、林斯韦助理教授及学生代表;福建高院民四庭庭长黄庭岗、副庭长蔡雅丽、审判员郭韶旻及厦门中院法官王池参加座谈。
何丽新对福建高院民四庭一行走进校园开展巡回庭审实践教学表示诚挚感谢。她指出,当前法科学生法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提升,但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发现问题、梳理法律关系的“临床式”实践能力仍有待加强。传统模拟审判大多已经提前梳理裁剪好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学生缺少直面原始复杂纠纷的训练。巡回审判进校园正是补齐这一短板的重要载体,把真实庭审搬进课堂,让学生直面庞杂案件事实,训练从复杂纠纷中提炼、发现法律问题的能力。她介绍,学院希望推行“切片式”研究教学模式,在观摩真实案件后,组织教师带领学生针对庭审焦点开展专题研讨,形成研究思考反馈实务部门,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双向互动,也为学院案例研习课程提供鲜活实战素材,期待法院持续支持学院实践教学工作。

黄庭岗回顾,去年9月1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为福建法院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揭牌签约,本次巡回庭审正是双方合作满一周年的重要实践推进。作为厦大在职法律硕士校友,他对厦大法学院深厚的学科积淀表示高度肯定。他谈到,司法审判不仅是定分止争,同样肩负着与法学理论界互动交流的责任。本次特意选取法律关系交织、实体与程序难点并存的涉港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开庭,希望给同学们带来直观的实务体验。他表示本次交流保持开放氛围,师生既可以探讨本案实体、程序法律问题,也可以围绕审判机制、实践教学融合等各方面畅所欲言,也欢迎师生对庭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实现互相学习。

在研讨交流环节,与会法官、教师围绕本案核心法律争议充分展开研讨。针对法人人格否认项下过度控制的认定标准、破产程序与本案诉讼是否应当中止审理、涉外场景下法人身份识别的准据法选择、股权转让背景下股东责任边界等前沿实务问题,实务视角与学术观点相互碰撞。

参会师生结合庭审观摩体验,就优化巡回庭审教学模式提出建议。大家提出,可在庭审前向学生提供脱敏案件材料、法律关系简图,降低复杂案件的理解门槛;将案件大争议焦点拆解为细分子问题,引导学生带着问题旁听;探索“庭审观摩+当日专题复盘研讨”的全天教学模式,进一步放大实战庭审的教学效果。法官团队也就庭审驾驭、证据梳理、实务办案思维对同学们提出学习指引,现场解答学生关于涉外司法实务、专业学习成长的提问。
双方达成共识,后续将持续用好福建法院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平台,把本次案件纳入学院案例研习教学素材库,继续推进“切片式”实战教学,常态化开展巡回庭审进校园、疑难案例联合研讨等活动,打通司法实务与法学教育壁垒,协同培养适应新时代需求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图文/董晓晴
审核/何丽新